鹤庆县财政局关于《鹤庆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鹤庆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起草了《鹤庆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heqing.gov.cn/dlzhqx/c106494/xxgkpt_common_list.shtml),进入首页左侧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通过通信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我单位。
2. 通信地址:鹤庆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邮编:671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鹤庆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 电子邮箱:hqxgzw@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鹤庆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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