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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 来源:鹤庆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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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交通运输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中共鹤庆县委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发〔2020〕13号)和《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17号)的要求,鹤庆县财政局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于20219月至202111月对鹤庆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鹤办发[2019] 69号),鹤庆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9项,核定编制52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鹤庆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设9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工勤人员 2人)。部门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督察专员1名,副局长4 名,副科5名。下设三个事业单位:鹤庆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含鹤庆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鹤庆县航务管理所(原鹤庆县地方海事处),鹤庆县公路勘测设计队。鹤庆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编制数16人,年末实有15人(其中事业副科1人,技术人员14人);鹤庆县航务管理所编制数3人,年末实有3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鹤庆县公路勘测设计队编制数22人,年末实有22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19人,工勤2人)。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鹤庆县交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资金为通过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未通过决算报表反映的支出

1)部门收入情况

鹤庆县交通局2020年度部门收入合计1,098,291,451.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00,030.67元,占总收入的9.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750,00.00元,占总收入的71.18%;其他收入216,941,420.47元,占总收入的19.75%。

2)部门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交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2,388.6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30,605.65元,公用经费支出811,783.00元2020年度鹤庆县交通局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9,947,500.00元,调整预算9,542,388.65元,实际支出9,542,388.65元。鹤庆县交通局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鹤庆县交通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支出等方面。

3)部门年末收支结余情况

鹤庆县交通局2020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33,551,522.96元,与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9,653,439.21元相比,同比上升3,898,083.75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3.14%对比去年结余资金有所上升,2020年基本支出无结余。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交通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600.00元,支出决算为46,65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57.00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

5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084,850,978.74元是用于保障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为:节能减排、公路养护、征地拆迁、客运站建设、道路建设等246279565.36元;“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治理超载、高铁环境治理等71359015.86元;城市公交、出租车补贴、债券资金、基础设施、清欠工作等767212397.52元。

二、评价结果情况

鹤庆县交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得分96.06分,评价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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