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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449M/2021-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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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 来源:鹤庆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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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予以公示,请各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1.鹤庆县财政局文件处理签

      2.省、州处理签及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请自行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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