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BON886999/2023-00326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 来源: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201000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与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预测和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管理使用。

6.拟订全县消毒杀虫、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7.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1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2.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中心业务行政事务管理、人事管理、协调各科室各方面工作,处理所有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文书、档案、车辆的管理。

2.负责全县传染病监测和预警、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定防治规划、防病与预案,宏观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3.负责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控制计划免疫(五苗七病)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控制人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与接种反应事故处理,负责其他事物制品订购冷链管理工作。

4.制定全县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报告与调查研究;负责健康教育与咨询,承担人员培训,全面完成艾滋病防控工作。

5.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负责结核病报告与登记管理,开设监测门诊,积极发现和管理病人,加强技术培训与督导,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6.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病、鼠疫与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规划,开展地方病、鼠疫与寄生虫病监测与专题调查研究,对阶段防疫目标进行考核与评估。

7.负责传染病和食品、环境等送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验、监测与分析;环境与公害病卫生监测,包括:生活饮用水,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学评价,开展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监测和预防性健康体检。

8.编制预算、决算,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与审核报销,搞好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适时的分析与效益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慢性非传染病科慢性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科计划免疫规划科、检验中心、艾滋病防治健教科、卫生科、财务科、后勤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90,69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1,585.30元,占总收入的73.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6,040.6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5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43,074.05元,占总收入的25.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3756.50元,下降2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8,260.46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退休两人,工资由社保统发;二是项目中包含非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5,748,570.09元,下降98.86%,主要原因是:20224月以后无事业收入,疫苗款成本直接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储运费直接上缴非税;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2023年其他收入2,943,074.05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9,368.8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8,466.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75,089.16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943,074.05。增长原因是:1.卫健局拨2021年下半年预防性体检费成本59,368.89元;2.云南省地病所拨麻风病经费150.00元;3.卫健局拨鼠防经费200,000.00元,献血补助2,000.00元,艾滋病项目经费6,466.00元;4.卫健局拨疫情防控经费2,675,089.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81,671.60元。其中:基本支出7,132,507.20元,占总支出的62.67%;项目支出4,249,164.40元,占总支出的37.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23,860.99元,下降32.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95,286.46元,下降46.08%项目支出增加571,425.47元,增长15.5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减少,二是疫苗款成本直接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储运费直接上缴非税,不再列入基本支出预算科目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022项目支出中包含非财政拨款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2,507.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95,286.46元,下降46.0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退休2人,年末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二是疫苗款成本直接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储运费直接上缴非税,不再列入基本支出预算科目,造成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71,88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625.36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9,164.4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3,677,738.93元对比增加571,425.47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2,552.69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和控制及预防性体检。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20,922.44元,主要用于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慢性病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67,777.12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鼠疫防治、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慢病管理、计划免疫规划、包虫病防治、麻风病防治及水质监测等项目经费。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77,912.15元,主要用于职业病能力提升、7个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治、新冠疫情防控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4,46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7%。与上年相比减少2,216,459.64元,下降19.98%。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减少,2022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二是2022拨入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纳入其他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66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68,79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32,507.20,占总支出的81.34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71,88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项目支出1,741,955.05元,占总支出的19.62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05,662.78元,公共卫生8,599,785.4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9,013.9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60.96元,支出决算为117,26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260.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60.96元,支出决算为117,26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26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公务用车都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下拨资金年初无预算,导致公务用车维修及燃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8,253.97元,下降7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8,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353.97元,下降3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报废车辆一辆,新增车辆一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新冠疫情防控流调、消杀、新冠疫苗运输配送、鼠疫监测、地方病监测、艾滋病干预、结核病、慢病、包虫病项目等协调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8,205,380.52元,其中,流动资产2,056,490.32元,固定资产净值3,945,690.2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03,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62.3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0,357.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2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