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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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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拟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分析全县财经形势,研究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为县委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县本级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8.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电油气新能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产运需储的协调和组织调度。负责用电监督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数字鹤庆”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0.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的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定、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11.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2.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和规章。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承担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和县级物资储备单位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3.负责已建成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编制并实施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协调解决库区、移民安置区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问题。

14.负责县滇中引水协调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具体承担县滇中引水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指导涉及乡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配合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滇中引水工程涉及鹤庆县的相关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占地、移民及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滇中引水二级配水工程等相关工作。办理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及交办的相关事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发挥固投支撑作用。

2.以综合经济工作为抓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以铝产业建设为抓手,助力工业经济发展。

4.以后期扶持为抓手,抓好搬迁安置工作。

5.以滇中引水工程建设为抓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6.以能源网建设为抓手,打造“绿色能源牌”。

7.以物价管理为抓手,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8.以粮食管理为抓手,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

9.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转变机关干部队伍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其他事业单位1个:搬迁安置办公室(原鹤庆县移民开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7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7.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77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总收入21617.59万元对比,减少了7044.49万元,减少32.59%,主要原因是2020年特色特色小镇资金拨入减少,只拨入电网改造资金1500.00万,房地产项目迁改资金及滇中引水资金拨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4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33万元,占总支出的4.26%;项目支出18,593.76万元,占总支出的9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9322.60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10099.49万元,增加了108.3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大额支出,主要是特色小镇资金支出8422.75万元,云铝鹤庆溢鑫项目用电地方专项扶持资金支出345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33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51.94万元增加76.39万元,增加了10.16%,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并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2.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4.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93.76万元。与上年支出8570.66万元增加10023.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特色小镇资金支出8422.75万元,云铝鹤庆溢鑫项目用电地方专项扶持资金支出345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5.78万元对比,支出增加8674.36万元,增加了107.41%,主要原因是云铝鹤庆溢鑫项目用电地方专项扶持资金支出3450.00万元,特色小镇资金支出8422.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54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2%主要用于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搬迁安置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具体款项科目分别是: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金。

(2)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70.92万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和美丽县城会务费、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71.79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治理工程、以工带赈工程、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长坪子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项目的工作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事业运行支出50.54万元,为财政统发事业人员工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9.63万元,主要是松桂麦冲煤矿现场关闭资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项目推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经费、滇中饮水工程慰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2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8%主要是特色小镇以奖代补资金和信息化和电网改造提升工程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是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45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3%主要是2020年省级节能降耗支出和云铝鹤庆溢鑫项目用电地方专项扶持资金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是拨付2020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预算的9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20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疫情导致外出工作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41万元,下降3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1万元,下降3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0万元,下降29.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外出工作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占77.08%;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2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搬迁安置办公务活动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相关部门对我县开展考察、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3万元,与上年支出37.55万元对比,增加24.28万元,增加了64.66%,主要是因为搬迁办并入发改局,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8380.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41.55万元,固定资产39.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0333.8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3.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49.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380.70

18341.55

39.16

0.00

9.06

0.00

30.1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200730301111

附件: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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