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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 来源:鹤庆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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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鹤庆县审计局局长于2020年9月27日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作了《鹤庆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现将报告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县人民政府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税收监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抓收支、保平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县本级收入总计26994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81%;支出总计269945万元;收支平衡。预算执行中主要存在当年支出不实、会计核算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往来款长期挂账、直达资金未及时使用和挪用直达资金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全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了分析,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重点审计。主要问题有资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超范围发放城乡低保、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等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辛屯镇镇长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问题有固定资产核算不真实工资支出核算不真实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支付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主要问题有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对鹤庆县综合检验检测院建设项目(含附属工程)龙开口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对鹤庆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主要问题有未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项目资金用于日常开支及占用公用经费配套资金未到位随意签证、提高材料价格、高套定额、多计、少计工程价款服务采购未招标,施工合同部分条款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原始单据不完整、重复填报等。

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鹤庆县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龙开口镇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抽查,主要问题账实不符。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资金安全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的调度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贷款资金跟踪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县国资委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部门及乡镇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防部门违规举债,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施工、结算、决算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

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突出整改实效。

在审计中,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除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实好督促整改责任,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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