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鹤林许准〔2022〕16号
鹤庆兴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给你公司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决定如下:
一、许可证编号:X53293220220001。
二、法定代表人:高体玉。
三、生产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鹤庆县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内)。
四、经营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北衙村(鹤庆县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内)。
五、生产经营面积:13.64亩。
六、生产经营种类:林木苗木(人工培育)、花苗(人工培育)。
七、经营方式:批发、零售。
八、有效区域:鹤庆县。
九、有效期:五年(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11日)。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和近三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你公司取得许可证后,应当按照《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建立种苗生产质量档案,西邑镇林业草原工作站负责对你公司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你公司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发生违法生产经营林草种子的行为。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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