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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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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5日至1210,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24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2022年124我公司接到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1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研究反馈的各类问题,并制定了《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鹤粮司发2022〕11号)文件。按照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要求,我公司组织落实了整改责任牵头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以及整改台账等措施,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截至2022424日,县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2个,其中,19个问题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2个问题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制定50条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公司制度21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1. 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学习”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议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执行;二是加强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知,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学习。

2. 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传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议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执行;二是加强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的学习,提高思想认知,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学习。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公司制定“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整改期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确立民主集中制思想观念,大力加强对全体党员和职工干部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使民主集中制实践到生产工作中,切实地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整改到位。

4.关于“未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警示教育工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及时传达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警示教育文件和学习资料;二是每年开展一次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加强自身廉洁意识。

(二)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1. 关于安全值守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学习,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公司制定粮库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制度,健全公司安全机制;三是主管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绷紧安全意识。

2. 关于“粮食存储技术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在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火车站仓储中心9号仓、10号仓四角墙面存在大块霉斑,立即对出现问题的仓库进行修复,即刻整改,严格按照公司安全储粮制度执行;二是各库点各部门加强粮食存储技术学习,提升科学储粮业务水平。

3. 关于“质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在2021年出库的储备粮均按规定进行质检,均有合格的质检报告;二是公司严格按照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执行,规范公司管理。

4. 关于“明码标价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验定计量器具”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立行立改,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我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明码标价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执行,从制度方面严格管控,规范管理,我公司2021年秋粮收购均已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5. 关于“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大额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使用事项未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补偿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北衙、朵美粮点整体搬迁补偿款380.64万元,整改期间由我公司上报国资公司申请将该笔资金用于火车站仓储物流中心新库建设(鹤粮司发〔2022〕3号),再由国资公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已获得批复(鹤政复〔2022〕229号);二是县国资公司拨入的原粮食市场资产拆除补偿资金2,458,763.63元,我公司已用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资产核销;北衙其余补偿款2460710.00元均用于火车站仓储物流中心新库建设及老旧仓库改造,我公司已报请国资公司并转县人民政府审批,财务已转入资本公积,严格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2)针对“房租收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房租收入可列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租赁),向税务机关上缴相关税收,已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6. 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公司项目验收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验收职责管理,整改期间已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公司验收流程;二是加强公司职工相关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7. 关于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未按相关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超额报销不规范部分已退缴;二是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购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经费;三是加强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管理。

8. 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一是工会财务未独立核算;二是2018年中秋节慰问单位职工,无购物发票,存在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情况。”的问题。

1)针对工会财务未独立核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公司已在农业银行设立工会专户,工会财务已独立核算;二是我公司已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管理。

2)针对“2018年中秋节慰问单位职工,无购物发票,存在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二是加强公司财务支出和凭证管理。

(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关于部分粮仓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二是认真研究仓储设施老旧问题,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配套地方政府资金,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对老、旧、危仓库进行改造。目前,已将南仓、北仓屋顶翻新、墙面修缮、地皮硬化等列入改造范围,资金已列入城区改造范围;三是由于我公司仓库建立年代久远,原老旧仓库已不满足现在仓库储粮和消防要求,近期内无法整改完成。

2. 关于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从2018年竣工至今无消防备案证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已筹备需要办理消防备案证的相关资料;二是配合县级办理消防备案证部门的相关要求,已整改消防不达标的部分;三是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主体4月30日已完工,仓储物流中心消防备案证将和物资储备库一同办理;四是公司责任人已端正态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 关于“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黄坪储粮点无仓内监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储粮知识学习,对黄坪粮库智能化监控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二是2022年4月1日完成黄坪储粮点智能化监控的安装工程,2022年4月8日完成验收工作,我县智能化远程监控覆盖已达100%。

4. 关于辛屯粮库4号、5号仓前未放置灭火器,辛屯粮库仓前杂草未清理,存在消防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在辛屯粮库4号、5号仓前设置灭火器,我公司组织挖机和库点职工对杂草进行了清除,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增强储粮库点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各库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三是公司已定期对库点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5. 关于“储备粮存储地点变更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于库房潮湿需进行移库,但报批未及时履行,我公司已补交移库申请(鹤粮司发〔2021〕19号),并得到发改局同意批复(鹤发改字〔2021〕32号),目前已完善了报批程序;二是完善公司内部职工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鹤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加强管理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保障储备粮安全。

6. 关于“仓内‘一卡三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储备粮专卡、粮食检查登记簿、粮食熏蒸作业登记簿、粮食机械通风作业登记簿的管理,制定“一卡三簿”管理制度;二是增强仓库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仓内“一卡三簿”及时检查,及时填写,及时更换;三是公司已对所有粮库进行了“一卡三簿”监管,并对错误事项进行整改。

(四)立行立改问题

关于“公司下属辛屯粮库、南门3库存在杂草丛生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我公司组织挖机和库点职工已对辛屯粮库、南门三库杂草进行清除,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各库点人员责任意识,要求定时清除杂草,保障仓库消防安全。

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公司将以此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制体制建设,不断监督和加强全体职工对承储粮食的数量、质量、安全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我公司也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自身存在的矛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深刻反思全县粮食部门出现的腐败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做好全县粮食安全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县党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县党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扎实做好省州储备粮代储业务,县级储备粮储备业务,商品粮购销业务以及保障好我县本地粮食正常流通。

(二)制度把控,科学储粮,切实消除储粮安全隐患。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购销、轮换、安全、仓管等规章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全体职工科学储粮的业务知识学习,将新方法、新理念合理运用到工作中,确保储粮质量良好。

(三)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把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我公司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纠治形式整改、表面整改,不断提高整改质量。同时,将整改压力转化为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的动力,着力解决粮食购销领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1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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