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2年1月上旬举行“制定和调整鹤庆县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和调整鹤庆县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方案》确定的价格标准是否适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消费者代表4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于2021年12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报名。
2、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5名。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相关专家、学者代表共3名。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4、经营者代表5人。由鹤庆县水务局推荐产生。
三、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鹤庆县长期居住且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于2021年12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4129215。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四、听证会代表的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2、具有公民政治权利,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群体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汇总和议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及文字能力。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参加会议。
4、听证会代表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一经确定,将在第二次公告中公布姓名等信息。
特此公告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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