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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 来源: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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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

《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已经鹤庆县司法局审查同意公告,现按照省、州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2020年12月15日

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5日)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土地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强土地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省、州、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01125日,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举行本次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法和听证会参会通知等内容。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1202日。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0年12月04日,根据听证会第1号公告的要求,确定了石景凤(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和权益股股长)为听证主持人;施镇荟(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为决策发言人;李鑫(鹤庆县司法局法规股股长)作为听证监察人;赵欣、杨斌(作业单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确定了听证代表148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确定了李星(云南鹤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旁听人员;指定了赵生晴、姚美兰(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0年12月04日,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举行本次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二、听证会召开

为防控疫情需要,2020年12月09日下午至2020年12月10下午,按听证会2号公告的会议时间安排,在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依次组织召开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会议由石景凤主持,李鑫作为听证监察人参加本次听证会,施镇荟为决策发言人,赵欣、杨斌为听证陈述人。

本次听证会从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推荐人员中,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选取了148位代表,实到会代表120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由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强调纪律要求。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就《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的项目背景、项目开展情况等作详细说明。

3.听证陈述人(作业单位代表)就《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的测算的依据、方法等作详细说明。

4.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就听证事项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陈述人就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进行解答。

6.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7.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旁听人提交征求意见表。

三、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充分肯定了更新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必要性,鹤庆县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的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从不同角度和专业对听证事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建议和意见。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记录员的记录进行认真整理,总结听证代表针对听证事项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草海镇听证代表提出:草海镇基准地价偏低。

(二)龙开口听证代表提出:将江东片新建的镇政府及龙开口中学土地级别调整为一级。

(三)龙开口听证代表提出:在龙开口集镇规划区外拟建一座码头,是否可以将项目范围划入土地定级范围。

(四)朵美片区听证代表提出:一级区域内地价应该有高有低,统一的价格是否合适。

(五)松桂镇听证代表提出:松桂小学以东,工商所以北区域为松桂古镇的古镇保护规划核心区,建议土地级别调整为一级。

(六)黄坪镇听证代表提出:黄坪镇新城片区的区片综合地价为3.88万元/亩,为什么末级工业用地土地取得费3.27万元/亩低于区片价。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决策人及听证陈述人进行了现场解答。解答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准地价并不是具体某宗土地的交易价格,基准地价主要为政府在一级市场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招拍挂底价提供价值参考。是均值区域内平均价格。对比某一宗土地的实际价格或二级市场转让价格可能会偏低。

(二)龙开口镇江东片的镇政府及龙开口中学位置发生了变化,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符合实际情况。稍后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局认证研究,我们将在定级成果中进行调整。

(三)龙开口集镇规划区外的土地出让可以参照末级土地的价格。

(四)基准地价是一个均值区域的平均价格,具体到某宗土地的评估时,可以参照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对区域因素、个别因数、年期、容积率等进行修正,体现出均值区域内不同位置的土地价值的差异。

(五)我们认为松桂小学以东,工商所以北区域为松桂古镇的古镇保护规划核心区,建议土地级别调整为一级。是符合松桂镇的具体情况的,稍后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局认证研究,做出必要调整。

(六)土地取得费的土地补偿部分,是参照新增建设用地征地时各种地类的比例加权,并用区片价乘以各地类修正系数来确定的不能简单认为其等同于区片价。新增建设用地不但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等,还包括林地和未利用地等。由于地类修正系数不同,土地取得费不一定等于区片价。

会后,经鹤庆县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决定采纳听证代表提出的以下意见:

(一)将龙开口镇江东片新建的镇政府及龙开口中学土地级别调整为一级。

(二)将松桂小学以东,工商所以北区域为松桂古镇的古镇保护规划核心区,建议土地级别调整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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