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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633D/2022-00023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鹤庆县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 来源: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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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体计划方案如下: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结合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先安排存量用地,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用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2年度我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5.9589公顷(详见附件1)。

(二)在2022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2.23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3459公顷;住宅用地7.6745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3.5157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4.158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72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475公顷,水域及水利实施用地47.731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成都市的规定执行。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争取项目用地指标,加大报征力度,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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