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在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了听证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均发表了意见,通过逐条梳理和研究后,归纳采纳情况汇总如下:(1)建议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测算与鹤庆县经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测算成果切合实际。意见采纳情况:此意见采纳,本次测算符合鹤庆县实际,也对比了大理州其他县的价格,测算与鹤庆县经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测算成果切合实际。(2)基准地价作为主要参考,应结合土地产出、区位确定地价。意见采纳情况:此意见部分采纳。定级是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指标体系时充分反映了园地、林地、草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区位等综合属性。(3)建议在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内涵界定,增加林木蓄积量权重,林木价值权重进行定级和测算。意见采纳情况:此意见不予采纳。本次测算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林地定级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即权重值。在选取定级因素因子的基础上,2023年4月,在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统计、水务、交通等部门中邀请熟悉鹤庆县林地情况、资源评价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行业技术、管理专家进行权重打分,并按下式计算权重值,故不予采纳。
项目技术承担单位根据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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