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省外转移就业帮扶工作。现就做好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助金额
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享受1次)。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4年6月起至2024年12月底。
四、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1.务工证明;2.劳动合同(务工协议);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发放工资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4.当年3个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申报。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保卡及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线下),提供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1.务工证明;2.劳动合同(务工协议);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发放工资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4.当年3个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村(社区)核实务工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将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六、联系人及电话:段梅江,0872-4121661。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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