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金沙江大理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该登记单元为:
金沙江鹤庆段。以龙开口水电站(国土资源部批复)、鲁地拉水电站(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征地范围线为基础,划定金沙江鹤庆段河流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鹤庆县龙开口镇1个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金沙江鹤庆段自然资源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村委会名单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08日
金沙江鹤庆段自然资源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村委会名单
县(区) |
乡(镇) |
村委会 |
鹤庆县 |
龙开口镇 |
大箐村民委员会 |
金河村民委员会 |
||
江东村民委员会 |
||
中江村民委员会 |
||
禾丰村民委员会 |
||
禾米村民委员会 |
||
箐北村民委员会 |
||
朵美村民委员会 |
||
洛琅村民委员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