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B1890578E/2022-00006
  •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局

鹤庆县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公告(第三号)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 来源:县退役军人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鹤庆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公告

(第号)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阳光安置”原则,经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本人确认,现将鹤庆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公告如下:

     鹤庆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

                   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表

姓名

服役部队审核分数

地方安置部门复审分数

名次

备注

施燕飞

90.2

90.2

1

苏利生

89.5

89.5

2

兰斗候

76.7

76.7

3

段泽兴

63

63

4

段镜松

60.5

60.5

5

洪应龙

52.5

52.5

6

伍超文

50

50

7

杨荣清

49.5

49.5

8

2018年立三等功

李金和

49.5

49.5

9

2019年立三等功

廖国兵

46.4

46.4

10

王玉发

43.5

43.5

11

蒋  旭

43.1

43.1

12

赵沛森

40.5

40.5

13

段玉湖

39.5

39.5

14

2011年第二次获嘉奖

解文钧

39.5

39.5

15

2015年第二次获嘉奖

施正辉

39.5

39.5

16

2017年第二次获嘉奖

张朴华

39

39

17

李建豪

38.5

38.5

18

2011年获嘉奖

吴艳奇

38.5

38.5

19

2021年获嘉奖

王春华

38

38

20

备注: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立功受奖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

公告时间从2022728日至83日止,如公告期间对以上排分排名有疑异,请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或县安置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县纪委监委联系电话:4121922

县安置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4125255

                               鹤庆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227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