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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鹤庆县司法局组织机构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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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鹤庆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鹤办发〔201949号文件的规定,鹤庆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村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械、服装、警车、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化建设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        范桂然主持县司法局党组工作。

             李   娅主持县司法局行政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桢平分管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局妇联工作。联系辛屯司法所、草海司法所、云鹤司法所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  分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局工会工作。联系松桂司法所、西邑司法所、黄坪司法所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银 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戒毒工作指导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龙开口司法所、六合司法所、金墩司法所工作。

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朱汝义 负责政工科日常工作、老干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局党组成员      李雪梅 协助张国银副局长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

局党组成员      李正华 抽调县自然资源项目指挥部工作,目前抽调在县委政法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办工作。

分工实行AB角制,具体为:杨桢平—赵保,张国银—朱汝义。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一)派出机构:辛屯司法所、草海司法所、云鹤司法所、金墩司法所、松桂司法所、龙开口司法所、西邑司法所、六合司法所、黄坪司法所

(二)内设股室:办公室、政工科、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戒毒工作指导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党建办公室

(三)下设机构:云南省鹤庆县公证处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鹤庆县云鹤镇双龙路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72-4124325

负 责 人:李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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