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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 来源:鹤庆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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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乡镇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鹤编委202110),2021610日,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鹤庆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保持不变新的三定方案暂未明确,以下公开信息保留调整前内容不变,下步将根据中央和省州最新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国家和省州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负责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定扶贫发展规划。

(三)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参与相关监督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检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扶贫办要求,负责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六)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招商引资等行业扶贫工作。

(七)负责全县扶贫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负责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脱贫攻坚规划鹤庆区域的实施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扶贫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十)指导和督促乡镇、村开展好辖区内的扶贫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沪滇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十二)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工作。

(十三)负责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有关扶贫部分工作。

(十四)牵头组织全县扶贫项目县级验收。

(十五)会同业务联系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拨付、检查审核和跟踪回访、绩效评价工作。

(十六)配合各级相关部门的督查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根据项目类型和相关管理规定,由项目乡镇负责编制规划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效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审核、评审和报备,资金下达、报账审核和资金拨付,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领导分工

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杨灿珍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寸银桂: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乐施会、行业帮扶、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行政后勤(含政务、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含创城、创卫、创文等)、老干、工会、统战(含民族团结)、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司法、禁毒、节能、信访维稳等工作。局长外出时负责局日常事务,以及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股室:综合办公室、行业及社会扶贫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名江:到州乡村振兴局跟班学习。

党组成员、副局长寸爱菊:分管数据信息、督查考评(含综合考评、督查整改)、动态监测和帮扶、“挂包帮·转走访”、驻村工作队管理、妇女儿童、招商引资等工作。并负责统筹指导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管理,以及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股室:数据信息和督察考评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副局长史俊:分管财务(含审计)、项目工作(含财政效衔接资金项目、沪滇项目、中船项目、小额信贷等)东西部协作中央和省州定点帮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固定资产投资、扶贫资产管理、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并负责统筹指导做好沪滇帮扶成效考核档案管理,以及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股室:财务室、规划项目股、东西协作办。

党组成员张吉安:协助寸银桂副局长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机关政务服务的内外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开展好工作;督促办理党组、主任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组织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文秘、人事、会务、保密、档案、信访、培训、法制、维稳、消防安全、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党组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行政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老部、创园办及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收发、管理办公用品;负责后勤保障和综合服务;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管理股。编制上报扶贫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机关内部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内部审计、会计核算、资金拨付工作;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工作,协助拟订各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预算执行:协调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搞好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指导乡镇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规划项目股。负责做好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对产业扶贫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编制、项目评审(评估)及验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示公告;负责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负责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整族帮扶脱贫方案编制工作,并指导帮扶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扶贫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贷款有关工作;负责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完善项目审批制度;负责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沪滇协作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督促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承担沪滇扶贫协作监测统计、考核评估等工作,配合做好上海赴大理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业信贷扶贫股。负责全县信贷扶贫计划制定,协调扶贫到户贷款计划,对乡镇产业贴息贷款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信贷扶贫统计、综合分析和信贷扶贫系统录入工作;负责保险业扶贫及其他金融扶贫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行业扶贫股。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行业扶贫,指导行业扶贫部门编制行业扶贫计划;负责协调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项目的编制、审核、监督和管理;指导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负责社会扶贫捐赠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扶贫捐赠财物的接收和管理;负责扶贫宣传、信息编发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定点扶贫及教育部、高校帮扶合作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督查考评股。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工作;承担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有关扶贫部分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进度统计、监测工作;牵头负责贫困村、户的退出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大数据中心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办公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98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21291

负责人:杨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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