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工业发展政策法规,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依法组织实施行业准入管理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科技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引进国外智力,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拟订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和科技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五)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六)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和日常运行调节,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七)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八)负责工业和科技行业安全管理。
(九)贯彻落实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按权限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协调、监测、管制和应急处置无线电相关工作,维护电波秩序。
(十)承担盐业生产的行业管理。
(十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以鹤庆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奇: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治:分管企业股、经济运行股,负责民营经济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江宏:分管行业安全管理股、节能监督管理股、砂石料计量准运中心,负责河长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琪:分管办公室、无线电管理股,负责工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赵杰:分管科技与外国专家管理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石材搬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内设7个股室:党政办公室、企业股、经济运行股、科技和外国专家管理股、节能监督管理股、行业安全管理股、无线电管理股。
下属1个事业单位:鹤庆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四、办公地址
鹤庆县鹤阳东路火车站站前广场北。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8日8:30-12:00,14:00-17:3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21360
负责人: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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