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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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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随访管理、临床治疗、关怀救助等工作

(十二)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战略高质量实施,进鹤庆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鹤庆县大健康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十)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

(十)指导鹤庆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鹤庆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同时,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领导分工

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宋淑书:主持党工委、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卫生监督局

党组成员、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奚红清抽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鹤庆新欣医院、辛屯中心卫生院、西邑镇卫生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县卫生监督局局长张文琴:主持县卫生监督局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行政事务(含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人事科技教育、财务(含项目等工作。分管人事科技教育股、办公室、财务股(项目办)。分管金墩乡卫生院、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宇程协助局长负责医政医管医改、老龄健康和药政管理、妇幼健康等工作。分管医政医管和体制改革股、老龄健康和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股、医共体理事会。分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鹤庆惠爱精神病医院、六合乡卫生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玉梅协助局长负责防艾、中医健康产业、基层卫生健康、健康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防艾办、中医和健康产业发展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分管县中医医院、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桂中心卫生院黄坪中心卫生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雪花协助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血吸虫病防治、爱国卫生等工作,统筹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和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股、血防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县疾控中心、县血防站、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草海镇卫生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李兰: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和人口监测、计划生育指导、家庭发展、流动人口管理、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负责县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党建办、计生协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李四乾:协助张雪花同志分管联系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镇、健康县城等创建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工作制:宋淑书—奚红清、张文琴杨森—张宇程杨玉梅—李兰张雪花—李四乾。如AB)角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由BA)角替代履行其分管工作职责。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负责卫生健康党工委、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扶贫、精神文明建设和属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监察工作

)财务股。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对县卫健局管理的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承担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报批、发放及交纳等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监督执行卫生健康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报审。拟定全县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股。承担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人事科技教育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高职实践能力考试等工作。负责属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报审;负责办理局机关和属单位人员的工资、退休、抚恤等审核上报工作。办理所属单位股所级干部的任免手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股。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派遣的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承担突出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反恐怖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医政医管和体制改革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健康鹤庆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县干部医疗保健的政策任务。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牵头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健康扶贫和涉及农业农村的其他工作

(九)老龄健康和药政管理股。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鹤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妇幼健康股。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指导乡镇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用。组织实施国家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奖优免补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鹤庆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中医和健康产业发展股。拟订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牵头组织鹤庆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评估、预算编制、安排计划、下达经费使用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艾滋病防治项目的评估考核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信息编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推广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作。

(十四)县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管理工作,拟订工作规划、计划以及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血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合作项目及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血防工作调研和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十五)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全县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单位活动;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办法、标准,组织实施对卫生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考核、命名、表彰;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规划、部署全县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办公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双龙路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08723034091 传真:08723034092

负责人:宋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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