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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鹤庆县税务局组织机构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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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意见。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局和鹤庆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和鹤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 长 周文忠同志主持鹤庆县税务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志峰同志分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财务管理股云鹤税务分局、草海税务分局、信息中心。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尹 辉同志负责鹤庆县税务局党委纪律检查组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尹银庚同志分管法制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组织人事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耿耿同志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收入核算股、税收风险管理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第二税务分局。

鹤庆县税务局领导工作既分工明确,又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实行A--B角制,具体为:周文忠—— 陈志峰,尹辉—尹银庚——田耿耿。

三、内设机构

鹤庆县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4个派出机构,级别为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简报上报、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局党委的决议、决策、决定督促和落实;负责本单位印鉴管理;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办公室内设考核考评办,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定本局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系统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2.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备案备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推行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教育、考核等工作。

3.税政一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上报退税需求指标,承办相关退税事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负责外事管理。

4.税政二股

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出口退税相关退库调库手续;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对账记账、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7.纳税服务股

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接受、转交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单位税收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县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应对工作。

8.征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欠税(费)公告;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组织落实个体和专业市场税收征管;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

9.风险管理股

负责制定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负责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

10.财务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发放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申报核定缴纳工作;做好与同级财政预算经费对接等工作;配合开展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组织人事股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境)人员的相关事项;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工作。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单位内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统筹和指导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严格执行税费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负责受理缴税(费)人到办税大厅办理的各种税费征收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纳税(费)、税费征收、税费解缴、欠税(费)公告、发票购销、认证报税、咨询辅导和各类涉税(费)事项受理、审核;提供优质服务,美化服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涉税(费)事项的提醒、预约和延时服务,负责对所承办的表、证、单、书进行采集、审核、整理、移交和归档等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鹤庆税务局辖区内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3.云鹤税务分局

承担云鹤镇、辛屯镇、龙开口镇、西邑镇、松桂镇、黄坪镇、六合乡7个乡镇非县级重点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鹤庆县云鹤镇。

4.草海税务分局

承担鹤庆兴鹤工业园区草海镇、金墩乡非重点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鹤庆县草海镇。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费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电子设备、税控装置维护管理工作。

四、办公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122号办公区鹤庆县草海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2023年11月1日—2024年2月29日8:30-12:00,14:00-17:30,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33936

负责人: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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