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鹤庆县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州调整权力事项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立案废释”要求,及时调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印发《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严格依照清单实施,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大力实施部门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目前,全县权责清单事项共5512项。
3.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等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打破信息壁垒,按要求对各行业系统保留索要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减少群众、企业的办事负担,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年内共办理告知承诺4997件。
4.推进监管事项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全县已实施信息归集部门22个,累计归集涉企信息19234条。二是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34户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组织各县级执法部门学习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严格规范法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三是加强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的应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6.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打造集调解受理、法律接洽、法律援助、矫正管理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城乡居民提供各类公益性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深入到挂钩村(社区)开展公益法治讲座、法律宣传。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工作的领导,在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办事时限、流程、提供资料等方面都作了压缩,逐步提高了办事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大对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科学有效实施。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二是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且均严格执行到位。三是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3.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二是印发《2022年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建议,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政府网站公布等环节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有效预防决策的法律风险。
2.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重大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过程。年内完成了18个重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8名专业工作人员和10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专业法律知识的外聘法律专家、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形成团队化运作模式,年内共提供法律事项审查和建议200余条,切实有效地提升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同时须征求挂钩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在与法律顾问签订的合同中要求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高。通过案卷评查、实地督察、专项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卫生监督、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农业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12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实时监督。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开展执法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全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线上视频培训会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县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拓展执法人员行政法律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入口关”,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申办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年内共组织三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县共有17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率88.64%。
(五)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筑牢平安基石。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奖补”机制,简化人民调解文书和卷宗归档手续,逐步提高“以案奖补”补助标准,调动调解员队伍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实效性,推动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是实现乡镇、村(社区)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目前共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13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607人,基本形成了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州、县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印发《鹤庆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鹤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在九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将已经办结的行政复议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办结8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申请2件。目前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按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受理信访事件,不断提高办信质量,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规范信访件办理程序,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县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推动普法工作。印发《中共鹤庆县委宣传部鹤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2.创新普法形式。以北外实践团入鹤考察调研为契机,积极与之探寻生动的普法工作方式,开展“乡村振兴”普法活动,协助制作以鹤庆为背景的普法宣传片之“李泽的奇妙旅行(鹤庆篇)”(六集),切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3.营造法治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2022年我县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
(七)加强人才培养选拔,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人才培养选拔。重视树立培养使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人才的用人导向,提供人才保障,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法治工作者和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大力选拔关键时刻站得出来、豁得出去、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作风不好、不在状态、不担当不负责的干部,激励干部在法治建设等工作中担当作为。
2.持续完善人才服务机制。着力凝聚人才工作力量,围绕法治工作、乡村振兴,细化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措施,引领全县广大人才为党工作、为民服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县委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督查计划。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鹤庆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鹤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将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任用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的督查考评制度。
(二)政府领导严格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并作讲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多次召开行政诉讼推进会,全年多次就降低败诉率等工作作出批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二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够,预防措施有待加强,目前普遍存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下一步我县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提升方案、出台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组织督察力量,不断推动政府和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和公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四)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积极探索互联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县级大调解协会。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出台行政复议办案标准化指引。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四项指标“两控一稳一升”。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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