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人民政府:
2020年,鹤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持续强化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彻底清理各种名类变相审批手续,大力实施部门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州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目前,全县权责清单共5844项(34个县级部门,9个乡镇),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共301项。权责清单通过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及鹤庆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工作合力。坚持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抓招商引资、促重大项目落地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客商创造高效、诚信、和谐的投资环境,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将“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位。
3.强化市场监督和监管。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大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106项具体事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托全省统一集中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环节为一体的“一窗通”服务平台,简化企业开办程序,累计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2603份。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501项。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依法规范行政体系建设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涉法议题法制审查制度,乡镇或部门的涉法事项、重大事项未经县司法局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和讨论。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复杂事项,县委、县政府决策前由县司法局提出审查意见,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发布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0年制定的3份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进行备案审查。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推行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10名专业工作人员和7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专业法律知识的外聘法律专家、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形成团队化运作模式,年内为县级各部门提供法律事项审查和建议180余件次,切实有效地提升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
(三)公正文明、严格规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个案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个案指导。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西邑镇人民政府、黄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切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评查工作,重点对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等5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成立案卷评查工作组,积极开展工作,共抽查行政案卷30卷。通过评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执法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
3.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0年共组织二期7场次行政执法资格证网上考试,参考人员共294人,通过率49.3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鹤庆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成立鹤庆县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要求,提高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认识水平,提高执法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健全机制、化解矛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全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和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大调解格局”体系构建,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完善“四级联调”联动工作机制。20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519件,调解成功496件,调解成功率95.5%。无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或民商事案,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关于推动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做好松桂东坡村、金墩司法所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
3.依法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2020年共受理来信来访事件923件次。
(五)强化意识、示范带动,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全县上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法制队伍自身建设。严把法制干部准入关,把法律专业素养好、统筹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队伍中。在编制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人员问题,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形成了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对法制经费予以重点保障,纳入县财政预算,并给予及时足额保障。对特殊重大涉法事项,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及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法制工作组,全力依法推进解决。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就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二)少数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认定不清晰,界限把握不够准确,不经合法性审查就向上级呈报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和常务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根据要求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成果。
(二)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促进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推动坚持法治用人导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建设法治鹤庆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各级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党委领导带头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上率下,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2021年,鹤庆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建设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创造更好的决策质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力求更高的社会满意度。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调解裁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营造更稳的发展大局。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区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提供更实的工作保障。
附件:鹤庆县东坡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