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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22X6/2022-0000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1646268420000
  • 发文字号: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2〕
  • 主题词: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 来源: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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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

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

根据大理州绿化委员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林联发〔2021〕22号)精神和《大理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大林防指办〔2022〕1号)要求,为组织实施鹤庆县“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狠抓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切实维护我县生态安全。

二、行动目标

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和蔓延危害,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其中2022年秋季普查之前的新发生疫区,3年内实现拔除。2023年秋季普查及以后的新发生区,1年内实现无疫情。力争2025年全县各乡镇疫区数量控制在0个。(详见附件1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表)。

三、行政区划

(一)划分标准。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关于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将发生面积大、危害程度严重的疫区划为重型疫区;将发生面积小、危害程度轻,或生态区位重要必须拔除的疫区划为轻型疫区。将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分布区域划为预防区,其中具有重点生态、经济、文化价值或政治影响需特别保护的区域划为重点预防区。

(二)划分结果。根据划分标准和2021年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鹤庆县乡镇级疫区0个,村(社)级疫点0个,预防区9个,其中重点预防区9个。(详见附件2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区划表)。

四、行动内容

(一)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加强对辖区内松木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电信、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重大项目建设松木及其制品调运和使用联系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全过程追溯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检疫检查。加强电缆盘、光缆牌、木质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和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行为。

(二)疫情精准监测行动。压紧压实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监测责任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职责,以小班为单位,对辖区松林开展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对异常松树及时取样检测鉴定,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发挥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和中国林权交易(收储)中心作用,构建起人工地面监测与航空航天遥感监测相结合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实现从疫情监测到疫木除治的常态化可视化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底数和动态,为疫情会商、数据共享和防治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三)疫情报告核查行动。强化疫情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新发疫情应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数据管理、强化疫情信息核实核查。经检测鉴定确认的新发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应立即按照“应急周报”要求及途径报送基本情况,正式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县林草局立即牵头赴实地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州林草局报告。每级疫情上报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疫源封锁管控行动。疫区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责任人,严防疫木流失。山场除治坚持先封后清原则,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在疫情除治期结束前,彻底清理除治迹地、疫木加工企业、农户房前屋后等场所疫木,实现疫木清零。建立疫木清理、销毁、运输等台账,健全“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科学布设检疫检查站点,强化疫情检疫阻截,加大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复检力度,严防疫情人为传播。组织开展疫情源头追溯,及时查明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

(五)除治质量提升行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集中除治期。在疫区集中除治期内,实施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为核心,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合理选择《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2021年版)》提供的防治技术措施,严格按照疫木处理能力和监管能力决定疫木采伐进度的要求进行集中除治,定期调度辖区内疫情除治进度,随时开展质量检查,并在集中除治期结束之前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在预防区集中除治期内,以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为核心,兼顾松褐天牛及其他驻干害虫防治为辅助措施的综合治理策略,提升松林质量。在疫区和预防集中除治期外重点生态区域、有望消灭疫情的地区以及新发疫情应采取应急除治措施的,对零星死亡松树开展“即死即清”,采伐的松木和超过1厘米的枝桠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管理,推动建立社会化防治组织登记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防控成效评估和企业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探索重点区域社会化防治组织准入评估制度。

(六)健康森林保护行动。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统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疫区坚持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清理和健康松树保护并重,针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林制定保护方案,避免造成重大损失。针对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保护,实行“一树一策”。疫区和预防区均可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开展以择伐为主的人工松树纯林改造,突出目标树经营、科学补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营造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打造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支持地方开展人工商品松林改培试点,探索疫情科学防控、系统治理和森林可持续发展模式。试点工作需经省林草局报国家林草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五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主体责任,系统安排部署攻坚行动,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各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和林业有害生物感知系统建设应用,保障防控感知顺利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建立以奖代补激励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推进实施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新技术新成果示范区。推进林草生物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引领和推动新药剂、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四)加强群防群控。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鼓励群众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举办松材线虫病防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网络课堂,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各乡镇每年11月20日前向县林草局报送年度攻坚行动进展情况,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中期评估结果。五年攻坚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要组织自查,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林草局。要及时组织制定乡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消化分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措施精准。乡镇行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林草局备案。

附件:附件1: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表docx

附件2:鹤庆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区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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