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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34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1881480000
  • 发文字号: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2021〕 14号
  • 主题词: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3日
  • 来源: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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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庆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2021511日鹤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鹤庆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525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鹤庆县中央财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鹤庆县生猪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192号)

2.《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0166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二)编制原则

根据编制依据和要求,结合鹤庆县实际,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扶优扶强的原则,创新扶持方式和管理模式,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大力宣传国家奖励政策,政策深入人心,让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传送到人民群众之中。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坚持专款专用,先建后补的原则,奖励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支出方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建立奖励资金全过程的监管机制,跟踪问效,以检查促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防止奖励资金截留、挪用。

4.坚持集中资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体现财政政策调动发展生猪规模化生产的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努力实现规模化养殖的目标。

二、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生猪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以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主要目标,优先支持生猪养殖户发展规模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规模养殖的投入力度,推进生猪健康养殖,健全发展保障体系,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建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现代生猪产业格局,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一)生猪生产情况

鹤庆县是大理州生猪生产重点发展区域,也是滇西北重要的生猪生产及交易中心,长期以来被誉为滇西北“活猪仓库”。生猪产业县的传统产业,也是农村群众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把生猪作为全县重点产业之一进行培植特别2018年以来,省外很多地方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生猪产能下降,导致全国生猪价格急剧上涨,生猪养殖效益增加,而我县由于防控措施扎实,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加之云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恢复生猪生产的措施,我县的生猪养殖数量大幅增加。2020年,我县生猪出栏793246头,年末生猪存栏413220头,能繁母猪存栏50788头,分别同比增长59.02%48.51%41.13%。猪肉产量67032吨,同比增长56.77%全年完成生猪产地检疫58.15万头。畜牧业产值286478万元,同比增长66.48%达到了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快生猪产业发展,我县引进了总投资4.2亿元、用地面积约500亩的正邦集团鹤庆县循环农业生态园项目,建设存栏2000/组规模的PS种场(父母代母猪繁殖场)6个、存栏2000/组规模的GP母猪繁殖场1个,建设存栏200公猪的公猪站1个、建设有机肥厂1个,组织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商品猪代养户150个。

目前我县有出栏2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有112个,其中出栏200头—299头的39个、300头—499头的22个、500头—999头的29个、1000头—1999头的9个、2000头—2999头的3个、3000头以上9个、10000头以上的1个。另有养殖规模10000头的种猪场1个,年生产能力200000头的仔猪基地1个,全县规模化养殖比重不断提高,有年交易30万头生猪交易市场1个,源源不断的把我县生猪销售全国各地。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生猪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种植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条件

1.优越的区位优势鹤庆县地处滇西北,是大理州的北大门。辖区国土面积239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9/平方公里,境内海拔11623958米,县城海拔2197米,全县处于南亚热带与寒温带的过渡区,年平均气温13.5,年降雨量930mm,无霜期210天,气候温和,四季常绿,光热充足。全县辖有27镇,114个村民委员会和3个社区,789个自然村,1250个农业社,2019年末总人口28.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6万人。大丽公路贯通项目区南北,县城北距丽江市38公里、丽江机场12公里,南距大理州州府130公里交通便利。

2.加快推进健康养殖,实现养猪业生产与环境安全和谐发展。一是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将养殖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生态发展区的布局,促进养猪业规范发展;二是加强监管,实施项目备案制度和环保审批制度。养殖项目必须配套切实可行的养殖污染防治处理措施,做到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是推广种植和养殖业相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结合乡村振兴、农村改厨、改圈、改厕、建沼气“三改一建”,整合资金,引导建设和完善饲养基础设施,包括畜禽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和水、电、路、防疫设施等,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微生物发酵降解等环保养殖技术,做到“人畜分离,设施配套,种养结合”,实现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是严格执行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凡是影响生猪生产环境及生猪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都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制止,真正做到依法治污。

3.完善疫病防控机制,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积极推广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规范有关防疫检疫、监测的技术措施,创造条件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试验、示范,不断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科技含量,切实筑牢防疫屏障。建立疫情预测、预警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好动物重大疫情控制目标部门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保证突发动物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动物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做到从“饲养环节到餐桌”的全程监测,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

四、总体方案设计

(一)项目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落实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达到改善饲养条件、搞好疫病防控、治理环境污染、设施配套率、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推广良种良法的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具体目标

1)改造规模养殖场,达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养殖场年出栏生猪达到2万头以上,质量大幅提升,养殖效益比项目实施前有明显提高。

2)列入奖励资金补助的规模猪场,通过项目实施达到养殖规模化、生产设施及流程标准化、环保达标化等要求。

3)引进良种猪414头。

4)扶持20户年出栏肉猪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用于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养殖贷款贴息,促进生猪规模化生产。

)扶持范围、对象

1.扶持范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奖励资金以扶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为重点,集中投入、重点突破。强化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猪舍改造、粪污无害化处理、良种引进;扶持养猪场、养殖大户用于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养殖贷款贴息,促进生猪养殖生产

2.扶持对象:结合我县生猪产业的实际情况,按照“集中资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2021年拟定扶持对象为:

1)具有备案、环保、土地合法手续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2具有备案、环保、土地合法手续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粪污处理设施。

32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户)。2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当前生猪存栏均在300头以上,是我县生猪生产的中坚力量,对生猪养殖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贷款用途为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养殖生产,对其扶持贷款贴息后将进一步促进我县生猪产业的发展。

)实施重点及需解决的环节

1.生猪规模养殖场

实施重点: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猪舍的猪栏、自动投料设备、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取暖设施设备等标准化改造;强化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净道污道改造、干湿分离机、三格式化粪池、堆粪场等粪污无害化处理建设;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引进优良种猪。

需解决的环节:

1种猪场引进良种猪414投资207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补助33.12万元企业自筹173.88万元

2生猪规模养殖场猪舍改扩建2400平方米,排污沟1500米、污水处理池600立方米堆粪500平方米,三格式化粪池32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2台,总投资175.28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补助64.38万元,养殖场自筹110.9万元。

3拟扶持的22个规模养殖场、户用于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养殖贷款贴息6.5万元。

)主推品种及技术路线

 1.主推品种

按照鹤庆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生猪主推品种为长白、约克、杜洛克,生产DLY商品猪。

2.技术路线

结合鹤庆县实际,采用DLY技术路线生产优质商品肉猪,如下图:

             长白♂ × 大白♀

           杜洛克♂ × 长大 (二元♀)

                杜长大(育肥)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规模化养殖场猪舍改造、粪污处理生猪规模养殖场猪舍改扩建2400平方米,排污沟1500米、污水处理池600立方米堆粪500平方米,三格式化粪池32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2台。

(二)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养殖贷款贴息22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2020年贷款总额2020万元,贷款用途为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按年息2%的基准利率补贴贷款利息,补贴金额6.5万元。

(三)支持种猪场引进良种猪4142020年州外引进种猪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投资概算主要依据项目改扩建设方案设计的各项工程和其它建设任务,按方案分别计算各项建设工程量和设备购置数量,作为项目投资估算的基本依据。本项目依据鹤庆县2020年单位工程造价和物资采购价格水平以及相关价格指数等造价指标进行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82.28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104万元其中贴息6.5万元,业主自筹284.78万元。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20211-4月,宣传发动、对项目实施地点、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实施条件,编制实施方案,上报省、州审查。

20215月至202110月,按上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逐项按质按量认真实施。

202111月,各项目实施业主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撰写项目总结,由实施业主向县级畜牧及财政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县级相关部门对项目组织初验,对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整改完善,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02112月,对项目方案,实施过程,最终目标进行考核,迎接省、州检查验收;拟定下一年续建方案。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对生猪产业的重要支持政策,我县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受到国家奖励,对于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为了项目顺利开展,必须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落到实处,特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吉荣  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文杰   县财政局局长

员:张林静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永华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杨云汉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纪检组组长

段树凌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股股长

        赵六一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金山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2.加强技术指导,成立项目实施技术小组

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是保障生猪安全生产,提高生猪生产性能,保障生猪生产供应,提高生猪生产效益的技术保障。猪场改扩建必须按照猪场标准化建设标准科学规划、科学建设,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保证项目建设效果,成立项目实施技术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林静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六一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员:王金山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栋梁   县畜牧工作站副站长

沈子静   县畜牧工作站副站长

李文灿   草海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高级兽医师

李新贵   金墩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兽医师      

张兴发   松桂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兽医师

李义民   龙开口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高级兽医师

赵志伟  六合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兽医师

3.加强财务管理,成立项目资金管理组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做到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成立资金管理小组。

4.项目建成后的资产、运行等后续管理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必须安全、合理地使用项目资产,负责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保证项目资产的安全、完整。

2)在养殖过程中严格执行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运用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的能力。

3)畜牧兽医部门要不断加大生猪标准化生产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生猪标准化知识,发放生猪标准化生产等科技资料,推广普及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推进“标准化(科技)+基地+规模场+协会(公司)”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4)畜牧兽医部门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回访,加强督促指导。对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情况、公共卫生安全及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县财政局、畜牧兽医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保证项目组织好,实施好。县监察局、县纪委派出农村经济部门纪工委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督管理,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落实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发挥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主产县饲养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养猪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关注社会民生的具体体现。要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3.加强奖励资金监管。要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奖励资金全过程监管,要按照支出方向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4、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虚报、瞒报,造成项目实施缺乏公平、公正的,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卡、拿、索要和截留、套取、挪用资金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严格按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和大理州畜牧兽医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县财政局全面负责资金监督管理和拨付,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资金管理中具体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2.实行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制。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严格资金拨付审核制度,按项目投资计划及进度拨付资金,对不符合财经法规的财务支出,不予拨付资金。

3.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对所扶持的规模化养猪场的项目改造内容及其扶持资金和标准等进行张榜公示7 天,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人民群众全面了解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扶持政策,并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

4.实行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制。由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源头控制、制度规范、严格把关,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项目实施,生猪规模养殖场年生猪出栏20000头以上,按每头出栏体重130公斤,市场价25/公斤计,年销售收入达65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将推动我县生猪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一大批生猪养殖户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鹤庆县生猪生产发展,促进全县生猪标准化、产业化,对拉动加工业、运输营销业、服务业的发展,拓宽和解决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增加税收,对发展县域经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项目的实施,示范和推广标准化生产配套技术,使科学养猪水平进一步提高,带动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是稳定发展生猪生产,保障畜产品市场供给的重要举措。在规模养猪场户的示范下,又能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猪生产,增加出栏量,促进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规模猪场经过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不仅在辖区内生猪养殖中起到示范宣传和辐射带动作用,而且还达到减少生猪养殖对周边环境污染的目的,为切实解决生猪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实现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发挥出较好的生态效益。

在项目建设中推行“猪粪尿干湿分离”技术后,人畜粪尿自流进入沼气池或收集池,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的治理,并且资源得到再次利用,形成生猪生产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同时,人畜粪尿经过厌氧发酵后是优质有机肥,为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提供了大量的有机肥,并有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效能,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形成猪多—肥多—粮多—猪多的种养业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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