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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云鹤镇

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来源:云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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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指定地点公开方式。指定地点为: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鹤庆县鹤阳西路2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4124385,传真:0872—4124145。通信地址: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鹤庆县鹤阳西路23号电子邮箱地址:hqxyhz@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也可通过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heqing.gov.cn/dlzhqx/c106584/ysqgk.shtml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3.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hq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412414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5. 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云鹤镇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指定地点公开方式。指定地点为: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鹤庆县鹤阳西路23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872—4124385,传真:0872—4124145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4124385,传真:0872—4124145。通信地址: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鹤庆县鹤阳西路23号电子邮箱地址:hqxyhz@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也可通过传真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鹤庆县云鹤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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