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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 来源:爱国卫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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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单位:

2022年4月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州《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引导群众养成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健康鹤庆行动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科普宣传,让文明健康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以《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加大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的科普宣传力度。

1.要不断创新科普形式,通过知识问答、话题互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主题科普活动,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2.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认识。

3.要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科普宣传,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榜样模范,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经验做法,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实践活动,让低碳环保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持续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活动,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深化“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行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带动身边人共同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开展整治,让绿色家园环境更加整洁靓丽

1.开展国家卫生县城提升达标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以完善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对标对表,巩固短板、提升质量。

2.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我县开展了多轮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疫情防控奠定了良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广泛动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特别是梳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要结合本领域卫生城镇创建、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科学防控病媒生物。要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清理卫生死角、积水环境和积水容器,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媒介疾病发生。

(四)开展主题活动,全面展示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伟大成就

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我县要以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契机,结合本辖区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组织开展70周年主题活动,系统回顾各时期开展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工作成效及重大意义,重点展示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成就。要会同有关单位,深入挖掘爱国卫生工作典型事迹,以及热心爱国卫生工作、参与活动表现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和较高群众威信的优秀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五)县乡健康讲师团要围绕爱国卫生运动月宣传主题开展一轮“六进”宣讲活动。县人民医院负责“进机关”、县疾控中心负责“进工地”、县中医医院负责“进企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进学校”,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进社区”,其他乡镇卫生院负责“进乡村”。

三、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县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和文明创建工作,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相关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广泛发动单位职工积极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于4月28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要求清晰、精度大于1MB,采用jpg格式,并配有简明扼要、内容真实、数据详实说明)、短视频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将会同县文明办适时予以宣传推广。

(四)县爱卫办统一制作了活动宣传资料,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到县爱卫办领取。

县爱卫办联系人:杨艳江

联系电话:3034093

电子邮箱:hqxcwbgs@126.com

附件:1.云南省2022年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统计表(一)

2.云南省2022年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统计表(二)

3.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及口号


鹤庆县爱卫办                    鹤庆县文明办

                                                                                

         健康鹤庆行动推进办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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