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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持续开展“五小”公共场所“红黑榜”动态评价管理工作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 来源:鹤庆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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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行为,压实经营单位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整洁、清洗消毒达标、落实防控措施、清洁消毒公示”措施,严格控制和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打造安全、卫生、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从2021年9月起,鹤庆县卫生监督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鹤庆县“五小”公共场所红黑榜评价方案》,由县卫生监督局对“五小”公共场所实行“红黑榜”动态监督管理,宣传先进、鞭策后进。重点从经营公示公告内容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店内环境物品摆放皮肤病专用工具箱使用消毒保洁工作消毒台账记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五小公共场所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将对全县范围内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单位进行督促和鞭策。被列入“红榜”的五小公共场所要不断巩固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发现被列入“红榜”的五小公共场所达不到红榜标准的,县卫生监督局将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被列入“黑榜”的五小公共场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复查整改到位的,按照规定由县卫生监督局通过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后的信息,并移出“黑榜”。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处。截至目前,鹤庆县通报“五小”公共场所红黑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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