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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宗委到鹤庆县开展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调研检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 来源:鹤庆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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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至26日,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处一级调研员毕迎春为组长的调研检查组,到鹤庆县开展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调研检查。大理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宗委主任赵茂盛,州民宗委副主任吴文光,鹤庆县领导张洪军、字桂荣、杨建勋、张燕珍以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组先后到鹤庆县云鹤镇仓河社区、云鹤镇中心小学、县消防救援大队、鹤庆乾酒有限公司、鹤阳寺、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示范点,围绕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等六个方面,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观看专题汇报片等方式,对鹤庆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进景区等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吴文光主持鹤庆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调研检查座谈会,并就如何结合调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作了要求。






座谈会上,鹤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洪军汇报了鹤庆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并作了表态发言。




调研检查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庆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扎实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调研检查组强调,在下一步创建工作中,鹤庆县要坚持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着眼全局,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放到全国的高标准创建中,高位推进创建工作;要转变工作方向,从过去做少数民族工作转向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要培养一批感情真挚,热爱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地区干部,在实现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同时,实现好各民族的利益;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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