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新华村手工艺品加工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阶段网上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鹤庆县新华村手工艺品加工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庆县新华村手工艺品加工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建设地点: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 639.39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 400 万元,地方自筹
239.39 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废水收集工程:加工废水产生量受银器市场及加工作坊生产规模影响较大,废水收集设施按最大废水产生量 120m3/d 设置,主要工程内容为废水收集桶 1150 个,废水转运车辆 3 辆。
(2)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成废水集中处理站 1 座,采用“二氧化氯破氰+化学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能力 120m3/d。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工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新华村委会统一处置。
3、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联系电话:13988566801 姓名:陈工
通信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4、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昆明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维 联系电话:15877979426 邮箱:358557259@qq.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昆明卷烟厂养坝小区6栋二单元401室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书面意见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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