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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12岁至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鹤庆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通告

6号

关于集中开展12岁至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为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根据省、州统一安排我县将于8月1日启动12岁至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及范围

12岁以上在我县辖区内居住的人员(接种之日满12周岁),其他≥15岁以上人群可以继续接种。

二、接种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8月7日接种第一剂,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工作。

三、接种地点

鹤庆县人民医院(夜间专场)、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草海卫生院、松桂中心卫生院、辛屯中心卫生院、金墩乡卫生院、西邑卫生院、黄坪中心卫生院、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六合乡卫生院。

四、组织方式

(一)适龄在校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接种时现场须有工作人员);

(二)非在校适龄人员(含县外就读学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

(三)以上人群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进行接种。

、注意事项

(一)适龄人员在接种疫苗时,必须有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全程陪护,携带本人预防接种证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接种前,通过云南健康码进行新冠疫苗预约登记,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

(二)戴好口罩,接种当天穿着方便露出上臂三角肌的上衣;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疾病史、既往有无疫苗接种反应等情况,方便接种时如实向医生告知。

(三)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接种期间不喝酒、不剧烈运动,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接种后按压棉签需扔在指定的医疗废物垃圾桶内,不得带走;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

附件:

鹤庆县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名单及咨询电话

接种单位

咨询电话

鹤庆县人民医院

0872-4124968

鹤庆县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

0872-3032516

鹤庆县草海卫生院

0872-3032026

鹤庆县松桂中心卫生院

0872-3032035

鹤庆县辛屯中心卫生院

0872-3032022

鹤庆县金墩乡卫生院

0872-3032028

鹤庆县西邑卫生院

0872-3032041

鹤庆县黄坪中心卫生院

0872-4374047

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

0872-3032045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

0872-3032577

六合卫生院

15911227420

其他咨询电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2-4125237

              鹤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125094231

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

(代    章)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