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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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至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鹤庆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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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我省周边缅甸、印度等国家疫情形势仍在持续恶化,接种新冠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为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将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2岁至17岁全体人员。

二、接种时间

分年龄段和时间段进行接种。

(一)15岁至17岁(接种之日满15岁):从720日起开始接种至726日。

(二)12岁至14岁(接种之日满12岁):从81日起开始接种至87日。

三、接种地点

(一)县内在校学生(已放假的)、非县内在校学生和非在校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接种点接种;

(二)鹤庆一中学生(未放假的)原则上在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接种点接种;

(三)鹤庆三中学生(未放假的)原则上在草海镇卫生院接种点接种。

    (四)以上人群,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进行接种(全县接种点及联系方式附后)。

    四、组织方式

(一)县内在校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

(二)非县内学校的在校生和非在校生由户籍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适龄居民按照学校和村(社区)的统一安排,尽快到各地指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同时通过“云南健康码”进行预约,最大程度减少等候时间。接种时请监护人陪同前往,并携带好接种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接种前家长(监护人)需现场阅读和签订知情同意书。

附件:1.接种点联系方式

      2.大理州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此页无正文)

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

                         (代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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