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共享电动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交通工具是群众出行必备的条件之一,我县发展迅速,建成区范围逐年增加,为降低群众出行成本,我单位已委托县城投公司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招商引资项目纳入重点规划。目前,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相关材料已报送县发改局报审。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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