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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鹤庆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 来源: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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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车位难找难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辆大量增加,全县初步已建设了46个停车场并已逐步投入使用,路边临时停靠26处,共计停车位6180

我单位不定期城投公司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停车场收费人员有乱收费现象。我市管局,严格对私人停车场乱收费现象进行严查整治。目前,我县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已做调整上报县人民政府(调整收费)

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货车、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按照每2//30分钟收取(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收取),当天累计不超过30/天。

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货车、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按照每1.5//30分钟收取(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收取),当天累计不超过30/天。

    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降低公共停车收费标准,等待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按照批复回复进行调整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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