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春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停车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辆大量增加,全县初步已建设了46个停车场并逐步投入使用,路边临时停靠26处,共计停车位6180个。
我县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
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货车、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按照每3元/辆/30分钟收取(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收取),当天累计不超过30元/天。
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货车、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按照每2元/辆/30分钟收取(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收取),当天累计不超过30元/天。
目前,县公共停车位严格按照(鹤政复〔2021〕102号)、(鹤发改价管〔2021〕2号)、(鹤政复〔2021〕1117号)文件标准收费,考虑到群众提出收费偏高,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降低公共停车收费标准,等待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按照批复回复调整。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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