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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审计局关于对鹤庆县二0一九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的规定,自2020年6月至8月,鹤庆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9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39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3949万元的100%,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6166万元的10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04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60446万元的100%

(一)全县财力情况。全县收入总计为26801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166万元;支出总计为26801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0446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229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7888万元;支出总计224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643万元,收支滚存结余53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1460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8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23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万元,调出资金48万元,收支平衡。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支完整性方面少计收入,即非税收入应缴未缴;二是收支完整性方面存在预拨经费;三是结存资金准确性方面2018年收回的存量资金财政已统筹安排,但预算单位未使用完存量资金存在额度结余。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鹤庆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整改,至2020年7月,已按要求整改。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已缴库,预拨经费按上级要求的进度完成了整改,存量资金结余已收回统筹安排,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