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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 来源:弥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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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为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政治性、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特征,不断增强推进工作的主动性、协同性和整体性,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把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推向深入。现对如何做好新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在“两个维护”上“着眼”。

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党风政风监督既是纪委监委监督的重点,又是重要的监督载体,无论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无论是“三大攻坚战”的保驾护航,还是“破网打伞”的组织协调,每一项监督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归根结底,都是践行和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在“两个维护”上“着眼”。一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我们要正确认识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贯穿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效防止监督方向走偏、监督内容泛化、监督效果弱化的倾向,充分体现政治监督、纪律监督、作风监督的功能。二是要坚持上下贯通,行动一致。除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监督内容外,我们应当体现“中央有部署,各级有行动”的工作原则,对中央纪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下级纪委监委必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一一贯之,坚持做到上下贯通、行动一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抓落实上,把工作的着力点体现在务求实效上。三是要密切联系实际,防止千篇一律。作为县一级,我们处于监督一线,工作在群众身边,我们的监督工作就必须紧密联系基层实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任务不能层层加码,坚决杜绝上下一般粗、头尾一样大,保证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检查实效取信于民。

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在“综合协调”上“强身”。

县级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职责定位上属于综合部门,履行的是“协调”之责,虽然存在人少事多的困难,但工作涉及领域非常广泛,监督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处置无所不包,对上直通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对内连接机关各部室,向下贯通基层一线。

在“综合协调”上“强身”。一是要强化学习研究,理清职能职责。要善于从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实施细则、机构“三定”方案等规范法规中查找职能定位,积极从纪委全会、上级纪委监委年度工作要点中梳理工作职责,只有把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职能职责弄清楚了,工作才有方向,综合协调才有底气。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争取重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岗位特殊,代党委起草意见、代纪委制定方案、牵头抓总协调的工作很多,我们要自觉主动拔高自己,讲政治、顾大局,学会从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的角度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在理论政策上先学先悟一层。三是要加强日常沟通,营造工作氛围。对上,要多请示、多汇报,不仅要向分管领导汇报,还要向与工作相关的其他领导汇报,赢得各方面领导支持;横向,要多沟通、多联系,与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增进理解、增进感情,创造和谐氛围;向下,要多提醒、多督促,防止平时工作搁浅、急时应付了事。

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在“提质提效”上“练功”。

当前,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正在强力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整治“四风”的牵头部门,应当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好省纪委书记、监督主任冯志礼同志关于全面提速、提质、提效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在“提质提效”上“练功”。一是谋划部署要实。在牵头制定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作风整治等方案、意见、通知过程中,力求做到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时间安排合理,人员调配得当,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有效防止多头重复检查,任务叠加。二是方式方法要新。要学会在工作中思考,在思考中工作,在工作中创新,针对以材料应付检查考核、以报告落实问题整改等诸多问题,不断总结提炼新方式新方法。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切忌闭门造车,善用“他山之石”。三是工作节奏要快。要学会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期工作部署中先知先觉、及早谋划;要养成手头工作不拖、近期工作紧赶的良好习惯,切忌越积越多、丢三落四;要懂得统筹兼顾,为突发性、应急性的工作留有空间和时间。四是监督检查要严。必须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坚持做到监督检查不发现问题不收兵,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可行不放行,移交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作者单位:弥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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