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梳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经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形成了《鹤庆县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鹤庆县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并通过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下放的事项,要主动对接州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调整行使主体的事项,对接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衔接和移交,确保工作不落空、不脱节。
本决定在印发之日起15日内,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政务媒体平台公布更新有关事项及内容要素,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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