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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0-00285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县扶贫办
  • 成文日期: 1593563087000
  • 发文字号: 〔2020〕 16号
  • 主题词: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庆县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来源: 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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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扶开发〔202016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单位:

《鹤庆县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71

鹤庆县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落实好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开组办〔202011号)和《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理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扶开发202015号)精神,结合《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思想松懈防返贫致贫抓巩固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扶开发202017号)和《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庆县建立贫困动态监测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鹤扶开发〔20192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预警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尤其重点关注建档立卡户和非卡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老人户和受灾户。

二、预警监测流程

(一)申报排查阶段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纳入监测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由农户提出申请。乡镇包村领导、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小组长等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申请进行实地走访排查,根据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遭遇的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情况,综合研判农户申请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初步确定返贫致贫风险名单。

(二)民主评议阶段。由工作小组主持召集有关村党员和户主参加会议,把初步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进行比评。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根据评议结果填写《鹤庆县返贫预警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鹤庆县致贫预警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及时上报乡镇扶贫办。

(三)乡镇审核阶段。乡镇接到民主评议结果(附件12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工作组由乡镇扶贫办乡镇包村领导、两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入户开展核查,要重点核查家庭情况变化、风险原因、拟实施帮扶措施,若核查情况属实的,对农户进行针对性帮扶,并将核实认定的附件12加盖乡镇公章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如若当月未有新增对象,则实行零报告。

县级研判阶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监测情况,需召集扶贫、教育、医保、卫健、住建、民政、残联、公安等涉及行业部门进行“每月一复核,每月一研判”,分两种情况区别处理1.否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由县扶贫办反馈乡镇,由乡镇告知各村委会,解除预警2.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根据乡镇提出的帮扶措施建议,统筹研究,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管理,进行针对性精准帮扶。

精准帮扶阶段。充分考虑脱贫攻坚新形势下扶贫工作的新思路、新路径,结合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就业、金融、兜底保障及防止返贫致贫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深入分析研判,根据不同成因、不同表现采取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施策。

1.产业扶持。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且有意愿、有条件发展产业的农户,通过实用技术培训、专业合作社帮、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困村互助资金、专项产业资金补等方式,促进农户有稳定的产业收入。

2.就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100%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其转移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主动做好就业服务,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增加其工资性收入。

3.教育保障。对因家庭成员就读高中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刚性支出过大影响家庭生活水平,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资助,采取设立助学、奖学基金等措施,确保其不因学返贫致贫。

4.医疗救助。对因家庭成员因病刚性支出过大影响生活水平、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大病医疗再救助、临时救济、纳入低保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不因病返贫致贫。

5.住房保障。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对因灾造成危房或无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给予帮扶。

6.金融扶贫。将返贫致贫风险户纳入保险对象,充分发挥返贫致贫保险作用,进一步聚焦赔付类别,提高赔付金额,防范因病、因灾、因学返贫致贫,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加大有意愿、有条件贷款建档立卡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做到应贷尽贷,确保返贫风险户有产业保障,增加其产业收入。

7.新型经营主体帮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参与,提升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可持续发展能力。

8.兜底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农户,要及时将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警情处理阶段对通过帮扶实现稳定脱贫或消除致贫风险后,宣布警情解除,填写《鹤庆县返贫致贫预警解除登记表》(附件3),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扶贫办,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及时进行标注。对少数经过帮扶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继续监测并实施帮扶,直至警情解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两防一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两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是对农户进行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监测的共同责任人,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强化资金保障。扶持资金由各乡镇根据排查认定结果将所需资金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后,按照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鹤庆支公司签订的《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合作协议》给予帮扶。特殊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由县后续巩固帮扶基金给予解决。

(三)强化经验总结。乡镇、各部门要因地制宣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成效。

附件1.鹤庆县返贫预警情况统计表

附件2.鹤庆县致贫预警情况统计表

附件3.鹤庆县返贫致贫预警解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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