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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20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318361580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词: 证照分离
  • 体裁: 其他

关于《鹤庆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 来源: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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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21〕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鹤庆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配套措施、工作要求以及各项任务措施的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具体改革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件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下大力气狠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力行简政之道,坚持放管结合、“放水养鱼”、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消除市场隐形壁垒,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更便捷,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鹤庆县根据省、州“证照分离”改革方案,通过逐项分解、专人负责、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等方式,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方案参照省,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鹤庆县“证照分离”改革的重点工作。根据省“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涉及省级以上和州级以上的改革事项,县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改革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做好对上对下协调对接,推动政策全面覆盖,确保云南省省级以上、大理州州级以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在鹤庆县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涉及县需要承接的改革事项,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原来权限调整和权限下放的审批事项,认真梳理级层面的改革事项清单,结合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具体方案举措,并严格落实清单制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和政策对接,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多管齐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高质效完成改革任务,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三、鹤庆县“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根据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云政发〔2021〕14号)和州级应下放县市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结合鹤庆县权责清单调整公布情况、事项权限调整实际,通过对级改革事项进行逐项分析研究,本次改革涉及鹤庆县县级层面具体改革事项清单共75项。其中,涉及直接取消审批8项,具体为:公安方面1项,农业农村方面事项2项,卫生健康方面事项3,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项1项,林草方面事项1项;涉及审批改为备案4项,具体为:交通运输方面事项1项,卫生健康方面事项1项,商务和市场监管方面事项2项;涉及实行告知承诺13项,具体为:公安方面事项3项,财政方面事项1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事项2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事项1项,交通运输方面事项2,卫生健康方面事项1项,应急管理方面事项1项,林草方面事项1项,新闻出版方面事项1项;涉及优化审批服务50项,具体为:教育体育方面事项3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事项1项,自然资源方面事项1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事项1项,交通运输方面事项3项,水务方面事项2项,农业农村方面事项15项,文化和旅游方面事项4项,卫生健康方面事项5项,应急管理方面事项2项,商务和市场监管方面事项4项,新闻出版方面事项2项,烟草方面事项1项,草方面事项2,广播电视方面事项1项,公安方面事项1项,民族宗教方面事项1项,人行方面事项1项。本次鹤庆县县“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是促进鹤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鹤庆县“证照分离”改革的配套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着力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履行好“双告知”职责,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改造和部门间系统对接,健全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和推送反馈机制,实现系统互联、信息互通、证照互认,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信息集中归集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共享,逐步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五、鹤庆县“证照分离”改革的保障服务。鹤庆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统筹领导下进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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