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15253908T/2020-0028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扶贫办
  • 成文日期: 1607559723000
  • 发文字号: 〔2020〕
  • 主题词: 产业扶贫奖补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2020年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来源: 县扶贫办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疫情和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2)和省州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科学统筹谋划,全面做实做细产业扶持奖补,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目标任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特别是产业扶贫带来的严峻挑战,重点排查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存在问题,摸清贫困家庭产业发展路径、后续扶持等情况,监测受疫情影响的脱贫户和边缘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下足“绣花功夫”,拿出务实举措,因户因人分类精准帮扶,严防疫情影响稳定脱贫。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以及疫情影响等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农业产业发展成果,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人口年收入稳定达到4100元以上,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扶持到户产业。1.持对象。因疫情带来影响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到户种养殖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持续巩固到户产业发展,群众增收致富,农户1个以上持续稳定增收产业,实现群众稳定增收。2.定程序。因疫情影响需到户产业扶持对象按照村级摸排、乡(镇)核实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认定。

(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1.对象。因疫情带来影响的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扶贫车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以带贫益贫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双绑定模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全覆盖,加快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与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稳固绑定,切实增强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获得感。2.认定程序。因疫情影响需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对象按照《鹤庆县培育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意见》内容进行认定。

(三)扶持农业产业八大项目。1.对象。因疫情带来影响的《鹤庆县新一轮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的对象,以全县农村脱贫户和边缘户为重点,兼顾其他农户。2.认定程序。因疫情影响需扶持的新一轮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对象按照《鹤庆县新一轮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内容进行认定。

(四)产业补贴。1.对象。因疫情影响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影响建档立卡贫困户春耕备耕发展农业生产的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2.认定程序。按照村级摸排、乡(镇)核实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认定。

四、涉及范围和执行标准

(一)扶持产业到户项目。1.范围。扶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到户种养殖项目。2.标准。因疫情影响需扶持产业到户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参照《鹤庆县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计划》中产业项目标准执行。

(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1.范围。一扶持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特色种植养殖基地、特色产业农产品规模种植基地、标准化养殖小区、土地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特色林产业、乡村旅游业和冷链物流体系等其他有利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致富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2.标准。因疫情影响需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资金标准参照《鹤庆县培育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意见》标准执行。

(三)扶持农业产业八大项目1.范围。综合全县自然地理、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重点扶持发展蚕桑种植、奶牛养殖、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蔬菜种植、生猪养殖、藕鱼立体种养殖、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八大产业,以实现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2.标准。因疫情影响需扶持的新一轮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参照《新一轮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标准执行。

(四)产业补贴。1.范围。对带贫主体调运出省、出州农产品,可按实际运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村农产品的新型经营主体,可按收购价的一定比例实行价格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春耕备耕、发展农业生产的,可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一定比例给予累加补贴。2.标准。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进行补贴。

解读文件: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2020年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