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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3-0027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908239570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词: 任免职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肖锦华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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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肖锦华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县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梦麒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远秀任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何桂丽任县政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彩宏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段镜湖  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宇城  任县中医药局局长;

鲍晓雪任县城管局草海分局副局长(兼)

杨海涛免去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江宏  免去县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丽芬免去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20238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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