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朱冬至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兼)、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谢咏芝 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华弟 任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县利民水利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镜康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应龙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陈钟武 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鹏飞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坪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桂中队中队长职务;
胡红亮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桂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坪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向春 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特警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信息监控中队中队长职务;
谢洪福 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金墩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兆华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鹤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松桂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国斌 任县公安局松桂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六合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高联 任县公安局六合派出所所长;
张 雁 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李培杰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一中队中队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杨裕鹤 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信息监控中队中队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李琴仙 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试用期一年;
彭 杰 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高正基 免去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利民水利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高炳全 免去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坪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分局长职务;
李林锋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家兴 免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树华 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伟锋 免去县公安局草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海清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鹤中队中队长职务。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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