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任免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15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6649898000
  • 发文字号: 〔2021〕 11号
  • 主题词: 任免职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张金桃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 来源: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张金桃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张金桃  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金桃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6月起计算。

2021719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