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任免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06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7127209000
  • 发文字号: 〔2021〕 4号
  • 主题词: 任免职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彪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 来源: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鹤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彪等23同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宇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毕天越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赵增明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任职试用期一年;

刘名江任县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冉启平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兴鹤工业园区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赵灿斌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增亮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国银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学全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兴鹤工业园区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局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黄江宏任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王秀芬任县城管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墩片区分局副分局长、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龙开口中队中队长职务;

任县城管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寸红光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涂国伟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刘华弟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段树乾任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试用期一年;

奚锦文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史振兴免去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李银江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涛锋免去县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2021331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