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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03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4897620000
  • 发文字号: 〔2021〕 3号
  • 主题词: 任免职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辛栋材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 来源: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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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辛栋材  任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任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寸金灼  免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华  免去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20213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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