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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02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4275621000
  • 发文字号: 〔2021〕 2号
  • 主题词: 任免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周伟锋等三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
  • 来源: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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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周伟锋三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周伟锋任县公安局草海派出所所长;

杨锦寿任县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所长;

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周伟锋、杨锦寿、任飞3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12月起计算。

    2021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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