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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0-0027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县政府
  • 成文日期: 1605741175000
  • 发文字号: 〔2020〕 11号
  • 主题词:
  • 体裁: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张银清、高亮柏二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 来源: 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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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张银清  免去县应急办主任职务;

高亮柏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此通知

                            20201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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