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十三届鹤庆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访问量: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4312日前进驻相关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十三届鹤庆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县委派出2个巡察组,对西邑镇党委及9个村级党组织、黄坪镇党委及1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二、巡察任务

巡察工作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是代表县委对所管理党组织进行的政治监督。一是始终把握巡察的政治监督定位,紧盯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四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文件的通知》要求,重点监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和村级一肩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的情况。

三、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西邑镇党委及9个村级党组织

信访接待窗口:西邑镇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

举报电话:15887337580

受理时间:2024312—4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电子邮箱:15887337580@139.com

巡察信箱: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9号(县委巡察办)

巡察意见建议箱:县纪委大门口、原县委大院大门口和西邑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和9个村级党组织大门口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黄坪镇党委及14个村级党组织

信访接待窗口:黄坪镇人民政府五楼办公室

举报电话:15887391195

受理时间:2024312—4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电子邮箱:15887337580@139.com

巡察信箱: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9号(县委巡察办)

巡察意见建议箱:县纪委大门口、原县委大院大门口和黄坪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和14个村级党组织大门口

四、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鹤庆县委巡察办

巡察监督电话:0872-4122567

特此公告

中共鹤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11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