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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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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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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辞旧迎新、欢度春节的传统民俗之一。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污染空气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炮皮纸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且极易引发火灾和造成人身伤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积极营造文明、宜居环境,让您和家人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龙年春节,鹤庆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一、低碳环保过年。广大群众要自觉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按需购买、理性购买安全系数高、污染轻的环保烟花爆竹,不铺张浪费。

二、安全祥和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操作,注意安全,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文明健康过年。禁止在森林、草海湿地、空气自动监测站、古建筑等环境敏感区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燃放残留物。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要求,引导和带动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鹤庆县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真诚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让鹤庆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龙腾盛世,福满人间。龙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鹤庆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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