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原《鹤庆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年修正)》增加相关内容作如下公告。
一、在原条款:“十、特殊情形,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下列社会特殊群体……(六)对于非便利店业态……”中增加一项:“(七)原持证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但实际经营者(负责人)不变、经营地址不变的,按照‘歇业-新办’流程重新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可以不受间距标准限制。”
二、增加内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省鹤庆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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